青海新闻网讯 2003年以来,海东地区通过试点扩面,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广大农村得到全面实施。全区应参合人口119.7万人,实际农民参合人口达115万。参合农民累计发生医药费1.06亿元,60.81万人(次)。报销医药费用共计4688.7万元,实际报销费用占发生总医药费用的43.99%。
今年4月,对全区80600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了第一笔低保金,全区共发放1339.24万元,其中县级财政列支450.03万元。9月底,根据省政府对农村低保提标扩面的要求,全区又新增加农村低保对象42900人,农村低保标准由650元提高到了785元。全年预计为低保对象12.35万人发放低保金3175.9万元。这使得群众收益面不断扩大,群众生病能及时就诊医治,农村居民“小病拖、大病抗”,因病致贫、因病返贫的现象得到有效缓解。
除此之外,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也稳步前进。全区自今年7月1日启动试点工作以来,广大城镇居民积极响应,全区城镇居民应参保总人数为8.8万人,参加居民医保人数为6.94万人。截至10月底,累计筹集医保基金总额为1225.15万元,参保居民发生医疗费总额为49.7万元,实际报销16.1万元。(作者:王治国)